为加强与国家、山东省和青岛市社会组织管理部门的联络沟通,继续提高基金会制度建设水平,确保我会合法运作、健康发展,结合山东省民政厅《关于建立省管社会组织联络员制度的通知》要求,基金会秘书处设立社会组织联络员岗位。
一. 岗位职责
1.定期关注国家、山东省和青岛市社会组织网站(包括指定的客户端、官方公众号等信息发布渠道),加强与登记管理机关和上级机关的沟通联络;
2.认真学习、及时传达中央、省、市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文件和讲话精神,协助秘书长组织召开相关学习研讨活动,并做好相应记录;
3.结合秘书处工作实际,协助研究制定相应工作措施,完善基金会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;
4.及时研究解决与登记管理部门联络沟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提出解决意见和办法;
5.协助协调完成登记管理机关及上级有关部门部署的工作任务;
6.落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。
二. 岗位设置
社会组织联络员岗位设置于基金会处秘书处项目管理部,可专职或兼职承担。
山东省中国海洋大学教育基金会
2018年7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