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部、各学院(中心):
根据《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(试行)》(海大学字〔2019〕11号)、《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》(海大研字〔2018〕27号)和学校相关工作安排,现就开展2021-2022学年中国海洋大学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选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项目
共13个项目包括:
1.第十四届永旺奖学金(本);
2.2021年度中海油助学金(本);
3.2021年度天泰奖学金(本);
4.第八届鲁信奖学金(本);
5.第五届德才奖学金(本);
6.第十九届海程邦达奖学金(本);
7.第十一届海之子成长助学金(本);
8.第三届圣武奖学金(本);
9.第十一届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(本+研);
10.第十届中国银行自强大学生/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(本+研);
11.第三届青岛东海药业奖学金(本+研);
12.第六届青岛双瑞奖学金(研);
13.第七届东升研究生奖学金(研)。
二、名额分配
名额分配原则:评选范围限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项目,学校根据各单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在全校所占比例分配名额;评定范围不限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项目,学校根据各单位参评范围人数在全校所占比例分配名额。“海之子”成长助学金根据学部、各学院(中心)教师“爱心一日捐”捐款金额占全校总金额比例分配名额。各项目名额及额度情况请见附件1:《2021-2022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》。
三、评选条件
见附件2。
四、评选程序
1.学生向所在学部、学院(中心)提出申请,本科生、研究生均登录“学工在线”学生综合管理系统提交申请。
2.学部、学院(中心)对申请学生的思想品德、学习、科研、社会实践、经济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后,通过适当方式选拔推荐候选人,经公示无异议后及时提交至学生工作处。
3.学生工作处进行审核,经公示3天无异议后确定获奖(助)名单,报相关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备案。经管理委员会审核不合格者将取消获奖(助)资格。
4.获奖名单确定后,由学校与捐赠单位共同确定颁奖发放事宜,其中中国银行奖学金根据捐赠单位安排拟于2022年春季学期发放。
五、提交材料
各项目应提交材料清单及附表请见附件3。
以上材料请于11月26日(周五)下班前提交至行远楼307办公室。
联系人:边洋 联系电话:66782262
电子邮箱:bianyang@ouc.edu.cn
附件:
附件1:2021-2022学年社会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.xlsx
学生工作处
2021年11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