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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助信息
关于评选2021-2022学年中国海洋大学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1-11-18点击量:195

学部、各学院(中心):

根据《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》(海大学字〔201911号)、《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》(海大研字〔201827号)和学校相关工作安排,现就开展2021-2022学年中国海洋大学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选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项目

13项目包括:

1.第十四届永旺奖学金(本);

2.2021年度中海油助学金(本);

3.2021年度天泰奖学金(本);

4.第八届鲁信奖学金(本);

5.第五届德才奖学金(本);

6.第十九届海程邦达奖学金

7.第十一届海之子成长助学金

8.第三届圣武奖学金(本);

9.第十一届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(本+研);

10.第十届中国银行自强大学生/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(本+研);

11.第三届青岛东海药业奖学金+

12.第六届青岛双瑞奖学金(研);

13.第七届东升研究生奖学金(研)

二、名额分配

名额分配原则:评选范围限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项目,学校根据各单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在全校所占比例分配名额;评定范围不限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项目,学校根据各单位参评范围人数在全校所占比例分配名额。“海之子”成长助学金根据学部、各学院(中心)教师“爱心一日捐”捐款金额占全校总金额比例分配名额。各项目名额及额度情况请见附件1:2021-2022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》。

、评选条件

附件2

四、评选程序

1.学生向所在学部、学院(中心)提出申请,本科生、研究生均登录“学工在线”学生综合管理系统提交申请。

2.学部、学院(中心)对申请学生的思想品德、学习、科研、社会实践、经济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后,通过适当方式选拔推荐候选人,经公示无异议后及时提交学生工作处。

3.学生工作处进行审核,经公示3天无异议确定获奖(助)名单,报相关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备案。经管理委员会审核不合格者将取消获奖(助)资格。

4.获奖名单确定后,由学校与捐赠单位共同确定颁奖发放事宜,其中中国银行奖学金根据捐赠单位安排拟于2022年春季学期发放。

五、提交材料

各项目应提交材料清单附表请见附件3

以上材料请于1126日(周五)下班前提交至行远楼307办公室。

  

联系人:边洋  联系电话:66782262

电子邮箱bianyang@ouc.edu.cn

  

附件:

附件1:2021-2022学年社会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.xlsx

附件2: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选条件.docx

附件3:社会捐赠奖助学金提交材料清单及附表.rar

  

学生工作处

20211118